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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精准监督规范审计行为
发布时间: 2019-08-02 10:44:53 点击: 2486 [关闭本页]

驻濮阳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将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始终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立足审计工作实际,突出规范审计行为,不断强化精准监督作用。截至目前,收到审前报告14次,开展审中检查5次,组织审后回访2次,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提醒、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一是审前廉政教育有“书”。要求每个审计组开始审计前,要事前向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时对审计组全体人员进行审前廉政提醒教育,不断筑牢审计干部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和廉洁自律的底线。同时明确审计组组长是审计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代表审计组签订审计行为廉政承诺书。

二是审中廉政检查有“图”。纪检监察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个审计组的审计过程进行现场监督。重点检查审计组进驻审计点后是否第一时间向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是否自行结算吃住行等相关费用,是否在被审计单位食堂就餐预交餐费,使用被审计单位车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在宾馆住宿明确要求宾馆不得接受除审计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垫付或补贴费用,审计结束离开被审计单位时,是否及时张贴《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等,用现场监督倒逼审计权力规范行使。

三是审后廉政回访有“函”。在每个审计组审计工作结束后,纪检监察组及时开展审计行为回访工作,回访中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谈话了解、问卷调查等。同时调阅审计组驻地有关账务明细,调查审计组办公、住宿、用餐地点,掌握审计经费结算以及执行审计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视情况严肃处理。(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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