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暨集体谈话会议
为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中的作用,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按照《濮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12月5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审计局联合召开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暨集体谈话会议。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有关领导及被审计的10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审计局分别反馈了被审计的10个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海洲与被审计的10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谈话,肯定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就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一要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规矩意识,守住政策红线,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提高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二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认真扎实全面抓好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审计机关进行反馈。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单位要根据审计建议和整改要求,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全面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通过问题整改,发现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从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三要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市委组织部将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运用到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审计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不放过、审计发现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审计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的不放过。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经责中心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