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市审计局对安阳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组,要求有债务发生的单位在上报报表的同时,提供贷款合同、协议、有关立项、批复文件、会计账册、记账凭证、建设项目决算资料,并要求各专业银行提供向市直部门和单位发放贷款情况。审计组在审核债务数据时,采取“四核对”工作法,核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债务情况,确保债务数据不漏报、不重报,真实、完整。
一是报表数据与有关文件资料相核对。在填制报表数据的同时,与各单位提供的贷款合同、协议、有关立项、批复文件相核对,准确掌握贷款、还款发生年度。
二是报表数据与账、证相核对。在核实贷款数据时与各单位提供的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相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完整。
三是报表数据与专业银行发放贷款相核对。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报表数据与各专业银行提供的向市直部门和单位发放贷款情况相核对,全面掌握市直单位贷还款时间、数量及其余额情况。
四是报表数据与实物相核对。为全面掌握各贷款单位贷款资金投向,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观察,了解项目进度,核查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