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审〔2009〕32号
各县(区)审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濮阳市审计机关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市局决定评选2008年度精品审计项目。请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报送参评审计项目,市局各业务科室报送1个审计项目的案卷,各县(区)局可根据自身情况报送1到2个审计项目的案卷,请务必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参评审计项目案卷报送市审计局法制科。如有疑问,请与市局法制科联系。
附件:濮阳市审计机关2008年度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濮阳市审计机关
2008年度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推动我市2009年度精品审计项目工程的实施,全面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和执法水平,经局务会研究同意,拟评选2008年度精品审计项目,现制定如下评选方案:
一、参评项目范围:
(一)参选项目为市局各科室及各县(区)局2008年度实施的审计项目(2008年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在2008年实施的项目)。
(二)项目要符合法定程序,按规定进行复核并召开审理会。审计业务会议记录要按我局濮审〔2007〕22号文规定格式记录,应经局长、总审计师及其他参会人员亲笔签名。
二、评选依据:2008年度精品审计项目评选按照《濮阳市审计机关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进行。
三、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交叉回避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一)项目推荐
各参评单位在自行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按通知要求各推荐1到2个项目(附精品项目推荐表)参加评选。评选案卷及有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市局精品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参评项目不得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评委确定
按照《濮阳市审计机关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总审计师担任主任评委,市局各业务科室、监察室及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各科室报一名副科级以上业务骨干担任评委。评委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准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书面向主任评委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评委分组
评委分组坚持“交叉回避”的原则,由主任评委和精品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持。评委共分3个小组,采用随机的办法确定分组。组长由主任评委指定。
(四)评选
在主任评委和各小组组长的主持下,评委按照《市审计机关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和讨论修改后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各小组采用加权平均法汇总计算出本组所评选各项目的得分结果并由本组评委签名认可。
五、监督
市局精品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科)、监察室对评选过程全程监督,有权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导致不当的评选结果进行纠正。
六、汇总排序
为调动县区局参评积极性,评选结果采取县区局与市局统一汇总、分别排序的方法,由主任评委主持,由市局法制科、监察室负责汇总排序,得出评选结果,提交市局局长办公会。
七、其他要求
各单位参评项目加分因素要在报项目案卷时一次性提供齐全,在评选完毕后再提供的不计入最后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