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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出台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规范推进审计公告工作
发布时间: 2009-04-14 15:46:59 点击: 4346 [关闭本页]

3月19日,濮阳市审计局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濮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对审计结果公告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志着该市审计公告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该《办法》对公告的适用范围、公告事项、审批程序、内容要素、行文格式和责任追究等做了详尽规定。其中,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财政决算、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重大建设项目投资、专项资金(基金)、经济责任及本级党政领导机关交办的重大事项等审计及审计调查结果均在公告范围之内。濮阳市审计局可根据需要在濮阳电视台、濮阳日报、大河濮阳网等媒体上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本局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以切实加大审计执法透明度,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

近年来,濮阳市审计局坚持科学审计理念,树立开放性意识,积极探索问责审计的新路子,积极接受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审计程序、审计行为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同时本着“积极尝试、谨慎细致、稳妥进行”的原则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实践。今年年初,该局明确要求各县(区)审计局和局各业务科室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至少明确一个争创精品的审计项目、开展一个绩效审计项目、移送一起大案要案线索、公告一个审计项目结果,切实把精品意识、绩效意识、大案要案线索意识和开放性意识落实到具体的审计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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