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审计局在部分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实情况,发现儿童健康管理未按规定进行健康随访体检监测、孕产妇健康管理未按规定进行孕妇保健健康指导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未按照规定进行中医体质辨别健康指导、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随访记录与患者事实不符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该局提出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强公共卫生资金监管等审计建议,并及时将发现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根据县审计局移送案件线索,核实发现大流乡、古城乡、仙庄镇等3个乡(镇)共9名村医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仍领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共计4.75万元。截至目前,按照要求已追回套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