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政府出台了《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县政府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每年召开1-2次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机关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汇报,安排部署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等。《办法》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协助落实和执行、处理处罚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县政府将审计整改纳入行政问责机制,对不按照规定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计整改的,以及未履行管理及监督职责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拒绝、拖延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力,从而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审计机关、政府督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责任。
(清丰县审计局)
清丰县出台办法强化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 2015-08-03 16: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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