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工作
台前县审计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效果好
发布时间: 2016-04-05 11:24:39 点击: 3542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整合审计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资源,加大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力度,台前县纪委、监察局和审计局联合下发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建立了顺畅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该制度规定,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中,发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应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及财务收支行为,应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案件线索后,应及时办理,并向对方通报处理结果。同时,对移送程序、规范协作配合以及落实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范。

该制度建立后,在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合作力度空前。去年,审计机关报送的预算执行审计重要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处理事项均给予明确答复;审计机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派员协助对方开展工作,多人参加纪委案件查处工作;审计案件线索力度不断加大,该县审计局去年移送案件线索20余件,充分发挥了经济监督作用。    (台前县审计局)

关闭
信息发布统计

0393-6117001

T O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