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能,促进更好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常态化。
《意见》指出,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各乡(镇)、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提高管理绩效,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机构,支持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和环境,协同审计机关实现该县审计监督全覆盖、常态化。
《意见》强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设立审计办公室或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其中管理或使用财政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比较集中的单位,职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密切相关的单位,所属二级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各乡(镇)要设立审计办公室;其他一级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内审人员。
《意见》还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履行的职能和内部审计机构履行的职能。(范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