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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出台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4-01 09:53:08 点击: 1634 [关闭本页]

    近期,濮阳县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濮阳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该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1年下半年,濮阳县审计局在对该县粮食系统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闲置产后服务设备、擅自出租项目建设配套设备”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加强对粮食企业资产监管、盘活闲置服务设备、规范出租资产行为,并制定完善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办法。

    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组织县发改、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及粮食企业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濮阳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建立资产管理定期报告制度,实行资产管理专人负责制,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对闲置资产出租,对确需盘活、出售或置换的审批程序和处置权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办法还对资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和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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