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范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范县审计局坚决压实责任,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注重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第二季度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是打开“探照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对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范县审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总审计师为副组长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组,对财政、交通、住建、城管、水利等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组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过程化、穿透式审计监督,审出亮点、审出成效,以审计成果高质量,服务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大局,提高灾后恢复重建审计质效,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二是打开“追光灯”,突出工作重点,务必尽职尽责。以省审计厅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要点和工作动态为依据,对表对本,逐项落实,坚持将审计发现问题摆在第一位,突出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持续加压推进,不漏报瞒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进、全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审计组对照前期审计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查漏补缺,完善审计资料,总结经验,对审计内容做到“一口清”,杜绝该审计的项目未审计、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反映的情况未反映、该督促整改的未督促等现象。
三是打开“聚光灯”,建立常态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同步开展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对突出问题进行不定时重点督查,建立灾后重建资金工作台账,对每一笔资金收入支出,项目进度实施动态管理,搜集积累有价值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强化综合分析和研究,挖掘问题产生根源和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切实做好全县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