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审计局在对县某汽车租赁公司审计中,发现该公司在汽车租赁业务上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不公平,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如,车辆租赁期间,车辆产生的维修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费用应由租赁单位承担,在审计中发现费用由出租单位承担。二是租出的车辆租金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租金长期不能收回,影响公司经营。如,县直某单位,近三年的租赁费用10多万元,没有及时支付,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三是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手续不完善。如,处置固定资产没有会议研究记录,没有资产处置申报和批准文件材料等。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组及时向该公司提出审计建议。该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制定出台《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二是根据审计意见,积极向欠缴租赁费的单位进行催缴,欠缴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欠费清缴,确保国有资产租赁收入完整入库。三是规范固定资产处置手续,完善固定资产处置会议研究记录,按照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申请和批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