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
(豫政〔2020〕4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提升气象保障河南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趋利避害并举和问题、目标、结果导向,以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发挥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建设气象强省,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强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实力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气象保障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天空地一体化的精密气象监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无缝隙智能化的精准气象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全覆盖,暴雨等预报准确率比“十三五”时期提高5%;高质量智慧型的精细气象服务重点领域全覆盖,预警信息发布至村、户、人;多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2万平方公里;应用型开放式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贡献率明显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部先行区及气象保障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基本建成气象强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现代气象业务建设,夯实气象强省发展基础。
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发展综合、智能、协同观测业务。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善多类型雷达监测网,建设重点山区梯度观测系统。建立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洛阳副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智能气象观测系统。推进安阳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完善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深化社会化气象观测应用。(省气象局、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数值预报应用中心,发展智能网格预报,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化水平。建立综合监测与预报预警平台,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平,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加强10-45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流域防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省气象局、应急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建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健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开展基于新基建的智慧气象服务工作。加强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增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效果。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产业。(省气象局、自然资源厅、应急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大数据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建设省大数据中心气象分中心和国家气象大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加强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智慧气象计算能力保障工作。升级气象通信网络,完善气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等基础设施。(省气象局、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大数据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防范气象灾害风险。
1.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开展中原城市群新型智慧城市气象服务。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县级以上城市完成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等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建立风险预警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市级城市街区通风影响评估工作,完成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重大活动、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气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工作。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和郑州等7个国家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省应急厅、气象局、自然资源厅、教育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建设重点旅游城市、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发展气象水文数值预报技术,建设中小河流洪水和水利水电工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气象保障工作。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省气象局、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水利厅、应急厅、中铁郑州局集团公司、民航河南空管分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推进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加强灾害发生机理和预警技术研究,建立省市联动的多尺度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省自然资源厅、气象局、水利厅、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服务美丽河南建设。
1.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在“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区域建设符合管控要求的生态气象保障示范工程。开展地方生态审计和生态质量气象评估工作。推进天然氧吧、旅游避暑目的地、特色气候小镇等建设。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价和预报系统,提升低碳试点气象服务能力。推进高分卫星气象应用中心建设。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绿色GDP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省气象局、生态环境厅、审计厅、国防科工局、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保障能力。健全大气边界层监测预报服务体系。巩固基于气象条件的科学精准治污成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推进第三方大气污染防治效益评估工作。推进河南省生态环境气象中心建设,提升重污染天气、森林火险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漯河雾霾监测预警工程技术省级重点实验室。(省气象局、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粮食安全重任,创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
1.增强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保障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服务中心、优质专用小麦气象服务区域分中心,提高粮食全产业链气象保障水平。推动国家智慧农业气象大数据基地、卫星气象农田生态遥感基地等落地,建设郑州、鹤壁、信阳、黄泛区农业气象试验基地。推进大宗农产品气候期货指数应用工作,开展农业巨灾保险气象服务。(省气象局、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工作,打造“气候好产品”等系列国家气候标志品牌。建设国家级花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和省级苹果、茶叶、烟叶、山药、连翘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高标准特色农业气象保障先行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气象服务提升行动。完善气象为农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省气象局、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创建流域气象保障示范。
1.提升黄河流域气象服务行业发展能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中心,健全运行机制,促进流域协同联动发展。完善流域一体化气象服务平台,提供流域水文气象、气候变化应对、气象灾害联防等方面一体化气象服务。(省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大数据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黄河流域洪水防御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河南黄河流域自然灾害防御气象保障系统,提升黄河小花间、下游滩区致洪暴雨等主要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省气象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气象保障系统,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贡献率评价工作。建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一体化网格降水预报系统,提升调水调沙和洪水资源化气象服务能力。开展流域及水库汇水区空中云水资源分析评估工作。推进黄河流域气象文化挖掘、保护与传承工作。(省气象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作业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谋划建设国家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郑州基地和黄淮平原示范区。构建“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大型无人机等作业新方式。建立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省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航河南空管分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等工程,建设豫鲁皖苏鄂陕区域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提升区域科学指挥调度能力。配置高性能增雨飞机,建设郑州市上街保障基地。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水源涵养地人工增雨试验基地,商丘积层混合云增雨、太行山区防雹、盘石头水库增蓄等外场试验基地,洛阳万安山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省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完善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优先保障空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规定对飞行作业减免收费。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省气象局、财政厅、应急厅、公安厅、民航河南空管分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协同融合发展,强化气象强省建设支撑。
1.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暨郑州国家气象科技园工程(黄河气象科技创新中心)、河南省·中国气象局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黄河流域天气气候变化规律及风险应对措施研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纳入省科技研发计划。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大气科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利用地方资源,支持气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气象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百站提质”行动,提升基层气象台站服务能力。建设北部绿色转型气象保障示范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生态气象监测和保障能力。建设东部现代农业气象保障示范区,推进黄淮平原农业与生态气象综合实验基地建设,提升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南部高效生态经济气象保障示范区,创建生态环境气象保障服务示范市,建设大别山气候资源保护开发示范基地,提升绿色产业气象保障能力。加强区域协调,推动“三区”协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气象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各地政府双重领导优势,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解决气象发展规划、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河南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各地、各部门要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相关内容列入专项规划,加强气象重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建立气象领域稳定可持续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开放融合。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气象核心业务国际交流合作,深化省部合作,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教育、旅游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发展合力。(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法治保障。完善与气象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气象法治体系。制定完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做好气象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各地综合执法范围。(省气象局、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