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审〔2017〕39号
濮阳市审计局
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市法制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审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濮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和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予以分工分解,分工意见一览表详见附件。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认真组织落实。落实方案于6月9日前反馈市局法规科。《<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及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主要任务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1.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1)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严格依照法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督办,法规科、各业务科(室)、人教科、计算机中心配合落实
(2)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财政一科牵头督办,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3)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6年开始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8年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将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刘俊民、张正选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市经责中心牵头,局办公室、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我局此项工作。完成时间:按市政府、审计厅部署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人教科配合落实
(2)县(区)审计机关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发布。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完成时间:按市政府、审计厅部署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人教科配合落实
(3)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及信用核查、使用情况。完成时间或提交资料时间:2017年11月上旬前。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计算机中心、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双公示”信息公布情况,向“信用濮阳”网站推送情况。完成时间或提交资料时间:2017年11月上旬前。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督办,局办公室、计算机中心、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5)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对守信行为的物质奖励和政策支持情况,在政府采购、人事考试、招投标管理等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情况。完成时间或提交资料时间:2017年11月上旬前。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督办,局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配合落实
3.加强审计法制建设。
(1)配合审计厅做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相关工作。适时建立、完善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审计规范体系。完成时间: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20年底;地方审计规章制度于2020年前。
(2)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优化审理复核流程,建立并实行审理复核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健全审计局年度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及时认真办理法律法规规章立法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完成时间或提交资料时间:2017年11月上旬前。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人教科配合落实
4.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1)制定重要法规制度前充分听取特约审计员、外聘法律顾问等人员的意见,按规定程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
(2)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5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成时间或提交资料时间:2017年11月上旬前。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督办,法规科、人教科配合落实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完成时间:2019年前。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2)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期限和方式进行备案。完成时间:每年持续。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督办,法规科、人教科、机关党委等机关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6.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1)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适时修订完善长效机制。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发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完成时间: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于2019年前;现行规章制度清理于2017年底前。
(2)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向社会发布清理结果。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落实
7.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完成时间:2019年前。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督办,局人教科、机关党委、法规科配合落实
8.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选择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加强审计决策咨询智库建设,整合审计科研资源,加强审计科研所、学会等科研机构建设,着力为全市审计机关确定工作思路提供咨询建议,为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健全不同层级科研机构间、科研机构与政策研究机构间的协作机制,围绕重大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充分发挥审计智库服务决策的重要作用。完成时间:2019年底。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计算机中心牵头督办,局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配合落实
9.加强合法性审查。
建立审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16年年底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濮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建立以审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成时间:2017年底。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人教科配合
10.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审计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由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局办公室、法规科、机关党委配合落实
11.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审计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健全并严格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完成时间:2019年前。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监察室配合落实
12.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部署,加强制度构建、重点推进、督促指导、示范带动,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以法治方式实现管理目的,以服务宗旨提升执法效果,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以严格规范执法为基础,以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带动全市审计机关全面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
(2)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成时间或提交资料时间: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17年的部署安排,依次开展各项工作,报送资料。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13.创新审计执法方式。
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指导,持续推行行政调解,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利用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完善网上执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督办,法规科、计算机中心配合落实
14.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
(1)严格确定不同单位、岗位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排除对审计的干预,严格落实登记报告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等制度。完成时间:与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相衔接。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督办,法规科、监察室配合
(2)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17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成时间或提交资料时间: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2017年的部署安排,依次开展各项工作,报送资料。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落实完成
15.完善审计执法程序。
推行审计全过程记录,规范审计具体程序、流程,健全审计现场管理、调查取证等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结果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出具审计结果。完成时间:纳入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计算机中心配合落实
16.健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会商工作机制。完成时间:2018年完成,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监察室、办公室配合落实
17.健全审计人员管理制度。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全面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逐步推行审计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审计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完成时间:2018年底前应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推行审计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人教科、监察室配合落实
18.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有效落实公开审计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切实把审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完成时间:纳入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督办,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局机关有关科(室)、二级单位配合落实
1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在全市审计机关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涉及审计机关的行政案件,健全审计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局办公室、法规科、局机关有关科(室)、二级单位配合落实
20.加强对审计系统内部的监督。
(1)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孟凡奇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督办,人教科协助,机关其他单位配合落实
(2)推动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后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外部审计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完成时间:与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相衔接。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人教科、法规科、市经责中心配合
2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对审计机关违法审计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审计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完成时间:2018年底。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孟凡奇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局办公室、机关有关科(室)、二级单位配合落实
22.全面推进审计依法公开。
(1)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依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完成时间:与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相衔接。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法规科配合
(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完成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制度。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完成
2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1)加强审计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审计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17年建立完善审计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依法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施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法规科、监察室配合落实
(2)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审计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提供2017年对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审计决定)的落实整改情况。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完成
2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探索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提高全市审计机关法规部门复议工作能力。完成时间:纳入地方审计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落实完成
25.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2016年安排部署推进全市审计系统行政调解工作,2017年统一审计系统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和文书示范文本。完成时间:2018年底。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落实完成
2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信访秩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科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完成时间:2018年底。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完成
2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法规科、监察室配合
28.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全市审计机关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办公室、人教科、机关党委配合
29.注重通过审计法治实践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
(2)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使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制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使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制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进一步推进文明审计,落实“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审计、言行文明、以理服人。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督办,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配合落实
30.加强党对依法审计的领导。
全市审计机关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审计机关要在各级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依法审计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审计局党组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依法审计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市审计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本单位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督办,人教科协助,机关其他单位配合落实
3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全市审计机关党组织对本单位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贯彻落实《纲要》、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审计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2)全市审计机关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工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间:每年3月底前。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机关各单位配合落实
3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全市审计机关党组织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和依法审计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辛同诗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督办,办公室、法规科、机关党委、机关其他单位配合落实
33.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法治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审计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为审计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审计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审计法治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审计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完成时间:每年持续进行。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鲁付民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法规科、人教科、机关党委、计算机中心配合
(2)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文化设施。2017年11月上旬提交前三季度的完成情况。
责任领导:孙兆山同志牵头,相关局领导配合
责任单位:局法规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
附件:濮阳市审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
2020年》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及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
考核主要任务部门分工意见一览表
2017年5月27日
濮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