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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审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4-08 18:02:37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25302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濮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12月28日

濮阳市审计局

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濮阳市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实施方案》(濮办〔2015〕42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做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与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濮阳市完善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实施方案》(濮办〔2015〕42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对单位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财务、管理等审计,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能力和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保障作用。

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创新内部审计机制,拓展内部审计领域,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内部审计服务决策的能力。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资源共享机制以及审计成果利用机制,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互补性、共促性”发展,为全面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确保县级以上机关廉政高效运行,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也是发挥审计体系整体效能的必然要求。作为源头性的自我监管机制,内部审计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强化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的“免疫系统”,也是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县级以上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供人力和财力等基本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做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动我市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切实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县级以上机关以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目前尚不具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本单位财务部门之外的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审计人员。
 县级以上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应当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审计机关鼓励和支持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依法保护内部审计人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县级以上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二)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三)对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审;(四)对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五)有关规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要抓重点、把重心,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通过设立内部审计指导员、实施内部审计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内部审计理清思路、规范提高。根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通过分行业编写内部审计操作指引、征集发布年度内部审计项目等途径,提高指导的针对性。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督促审计监督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将其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之中,并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价。积极促进相关部门将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对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完善考核问责机制。

    (三)推进对内部审计的质量评估。按照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实务指南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检查,规范审计行为,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四)加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协作融合。树立“大审计”观念,在制定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时,应统筹考虑审计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有些项目可以与内部审计结合进行,经常性审计也可以按照重要性程度在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机构之间实行分层次分工审计,审计机关在组织行业审计等重大项目时可以吸收内部审计人员参加。

(五)加强内部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内部审计培训力度,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学习、案例教学、实地考察等多种培训形式,力求满足不同层次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需求,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建立内部审计管理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推进人才管理的科学化。

    (六)加强内部审计宣传交流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交流指导方式,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特别是要借助信息技术,搭建即时交流平台,提高交流的及时性。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内部审计在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获取政府、部门领导以及社会大众的认可支持,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七)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协会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作协会的坚强后盾,切实发挥协会联系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加大内部审计成果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内部审计结果,应当如实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报同级纪检和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在开展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成果,对内部审计报告中已反映但尚未纠正的问题,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应指出该问题为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并依法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七、发挥内部审计协会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濮阳市内部审计协会作为内部审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联系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桥梁与纽带,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发挥“管理、服务、宣传、交流”的职能,加强与各内部审计机构和广大内部审计人员的联系,做好工作协调、业务指导、咨询、培训和理论研讨等方面的工作,引导和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