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8号公告:濮阳市市直幼儿园2013至2015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6年7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月25日至2月6日对濮阳市市直幼儿园(以下简称市直幼儿园)2013至2015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隶属关系及机构设置
濮阳市市直幼儿园成立于1986年,位于市人民路南向阳街3号,属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保教处、总务处3个处室。人员编制88人,在岗正式教职工76人,临时人员94人,退休人员51人。截止目前全园设有托班、小班、中班、大班24个教学班,在园幼儿700余人。园长赵玲。
(二)2013至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
2013年初经费结余2187121.34元,2013至2015年总收入38505194.27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4052865.58元(2013年8969218.38元、2014年12532141.20元、2015年12551506.00元)、其他收入1802328.69元(2013年200000.00元、2014年669528.69元、2015年932800.00元)、拨入专款245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0.00元;2013至2015年总支出38397188.31元,其中事业支出34858129.31元(2013年7046251.34元、2014年12216434.27元、2015年15595443.70元)、结转自筹基建2480000.00元(均为2013年)、专款支出809059.00元(均为2013年)、市财政局收回存量资金250000.00元(均为2014)。至2015年末结余2295127.30元。
(三)幼儿园食堂幼儿生活费账财务收支情况
期初结转幼儿生活费6188.16元,2013年3月19日至2015年12月21日,共计收取生活费4024487.17元(含利息收入4073.98元、剩饭菜销售收入2798.00元),支出3737991.61元(含学生退费196264.00元)累计结余292683.72元。
审计结果表明,濮阳市市直幼儿园经费账较为规范,经费账的会计处理基本遵守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关的会计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资金使用保障了该园正常业务的开展,取得了相应的社会效益。幼儿生活费账的会计处理不规范,未遵守任何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市直幼儿园共收取借读费和特色班费2027400.00元,其中:借读费552000.00元、特色班收费1475400.00元。以上资金上交濮阳市教育基金会1460000.00元,另设账单独存放567400.00元,上交基金会部分后返还于单位大账用于日常支出。
(二)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市直幼儿园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借读费和特色班费的一部分567400.00元单独存放,由原总务主任管理,截至审计时结余159.00元,形成私存私放资金。
(三)2013年3月19日至2015年12月21日,收取幼儿生活费共计4017616.00元(其中:2013年1126000.00元、2014年1504336.00元、2015年1387280.00元),以个人的名义存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京开路营业所(账号605020111200376278),用于幼儿日常餐饮支出等,截止2015年12月22日存折账户余额为339352.37元。
(四)经费账2013年至2015年无培训文件和培训内容列支差旅费和培训费84316.00元。
(五)经费账2013年6月7号凭证列支上海华森葳教育用品有限公司购置玩教具24762.00元;2014年6月2号凭证列支濮阳市南方兴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购置电脑桌等家具款23764.00元;2014年10月10号凭证,列支濮阳市京开路瑞强装饰材料经营部购置30个钛合金门24840.00元;2015年1月13号凭证,列支濮阳市晨宇家具有限公司购置组合桌5套金额5000.00元。以上玩具和办公家具78366.00元均未经政府采购批准。
对审计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私存私放资金问题和公款私存问题已移送市纪委进行处理,目前市纪委尚未反馈处理结果。其他问题审计局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市直幼儿园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