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号公告: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和经费收支审计结果
(2016年7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 2016年3月3日至5月18日,濮阳市审计局对濮阳市地税局及城区内直属各单位2015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及税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延伸调查了部分纳税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濮阳市地税部门地方级税收累计完成498247万元,占省局地方级税收计划497500万元的100.2%,超进度0.2个百分点,超收747万元,同比增长8.7%,增收39772万元。其中:市级税收净值(扣除市级税收中由市财政部门转出的城建税部分3506万元)为152329万元,占市政府考核目标176500万元的86.3%,慢进度13.7百分点,短收24171万元,与同期相比降低4.1%,减收6591万元;县区级税收339817万元,同比增长16.1%,增收471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地税局按照市政府及省税务局税收工作要求,深化征管改革,强化税源管理,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方式,依法进行税收征管,克服困难,努力做到应征尽征。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房地产行业下滑的影响,税收征管也出现新的情况和变化,和上一年度相比,税收增幅有所降低,但超额完成了省地税局下达的税收征收计划,为濮阳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三个征收局在例征期外提前征收下一年度税款1883.85万元
2. 油田局应征未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357.15万元
3. 地税部门对已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72户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审核,造成部分税款不能及时清缴。
4. 华龙区地税局未及时清缴土地增值税712.35万元;对违法占地未征收耕地占用税10582705.02元
5.欠征11家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滞纳金7129356.28元
6. 地税部门对驾校驾驶员培训收入未足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218.74万元
8. 纳税人违规享受契税减免,偷逃税款242294.94元
9. 违规获取各级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单位资金5770000元
10. 结余结转资金大,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093505.93元
11. 市地税局无预算拨付县区经费1765000元
12. 开发区局超比例支付代征手续费178576.2元
13. 直属局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4351.7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于例征期外征收税款的问题,应在本年度加以调整,并加强管理依法依规征收;应征未征税金部分,应予追缴,征收滞纳金,并追究责任。违规获取地方财政资金并形成结余的问题,应将结余资金纳入本年度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超列工会经费和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应进行账务调整,用以后年度工会经费弥补,按照规定标准和范围控制费用支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建议:强化税收征管,据实征缴税款,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完整解缴入库。加强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堵塞管理漏洞,避免税款流失。强化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关财务管理要求,依据规定进行财务收支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市地税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至2016年7月7日,已追缴税款和滞纳金911568.5元,资金结余已纳入本年度预算安排,其余问题正在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地税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