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2号公告:濮阳市总工会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6年12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5月至9月,濮阳市审计局对市总工会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一、基本情况
市总工会是濮阳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精神,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总工会机关内设一室六部,下设4个产业工会和4个事业单位,除工人文化宫属于自收自支外,其余全部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审计结果表明,市总工会比较重视财务工作,制定了市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劳模帮扶补助资金、文化宫专项补助款转经费结余397656元。
(二)2010年通过虚列补助下级支出提取专用基金150万元。
(三)未采取银行卡(存折)发放劳模帮扶费和救助金355712元。
(四)未按照规定的比例对基层工会进行资金回拨,应拨未拨资金798436.38元。
(五)证证不符,会计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 1339880.9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劳模帮扶资金、文化宫专项补助款转经费结余问题,责成市总工会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保证专款专用;对虚列补助下级支出提取专用基金问题,责成市总工会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未采取银行卡(存折)发放劳模帮扶费和救助金问题,责成市总工会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的比例对基层工会进行资金回拨,应拨未拨资金问题,责成市总工会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对证证不符,会计凭证不完整问题,责成市总工会认真查明原因,正确进行会计业务核算。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强化财务人员职、责意识,切实发挥财务监管作用;加强工会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总工会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总工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