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号公告:濮阳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至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9月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自2020年7月24日至9月25日,对濮阳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以下简称驻沪办)2016至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
2015年底各类结余1871138.34元,2016至2019年收入合计10022368.98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357545.65元,事业收入921600元,其他收入1743223.33元;同期支出合计11749313.74元,其中事业支出11489313.74元,其他支出260000元,2019年底累计结余144193.5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驻沪办2016至2019年期间财务收支情况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但审计也发现驻沪办在收支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招商接待费用支出不规范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至2019年,驻沪办共收取上海凝瑞居房租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90962元。
(二)2016至2019年,驻沪办招商接待费支出不规范。
(三)差旅费管理不规范。
1. 列支差旅费均为按规定履行事前出差审批手续
2. 出差事由填写不具体
3. 结算出差住宿费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4. 未执行“一事一报”原则
(四)驻沪办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其监督职责,原始凭证报销单均没有财务人员的审核签字。
(五)不规范票据列支。
1. 报销原始凭证无经手人签字
2. 购买商品、购买服务未开具详细清单以及具体服务内容。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濮阳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驻沪办正积极整改。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的问题,要求驻沪办限期内上缴财政;对驻沪办招商接待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驻沪办加强对招商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招商接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对差旅费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未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不规范票据列支管理类问题,要求驻沪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驻沪办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驻沪办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