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1号公告:市本级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2021年12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25日至12月5日,对市本级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审计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至2020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共计13755.64万元,支出共计10710.14万元。其中:2018年收入1620.60万元,支出2526.30万元;2019年收入4610.23万元,支出2855.77万元;2020年收入7524.81万元,支出5328.07万元。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省定濮阳市大气目标任务PM2.5、PM10、优良天数均完成。
2019年,省定濮阳市大气目标任务PM2.5、全年优良天数未完成。
2020年,省定濮阳市大气目标任务优良天数未完成。
2. 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
3.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根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环境质量报告书显示濮阳市对受污染耕地能够安全利用。
(二)个别散乱污企业取缔不到位,个别企业污染问题严重,市生态环境局跟踪处理问题不到位。
(三)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咨询服务事项中未积极履职,致使企业服务不到位,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10万元。
(四)市环境监察支队印刷费用由企业提供的发票非本单位出具,涉及金额9100.00元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所属单位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正在进行整改,并对其他事项制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