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5号公告: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1年12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2021年3月16日至7月15日,对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濮阳市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2880万元,调整预算为42880万元,实际完成43188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0385万元,调整预算为75539万元,实际完成本级支出748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1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722万元。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年初预算为16626万元,调整预算为59432万元,实际完成本级收入58864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6626万元,实际完成588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600万元,调出资金18533万元,上解支出29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转56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示范区财政局在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收支矛盾,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全力克服重重困难,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发挥。示范区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基本真实的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但是,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科学,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等问题,尚需进一步予以整改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情况
1. 预算编制不科学
2. 预算控制不严格,财政部门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3. 未将2019年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
4. 20家单位未将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5. 未按规定比例设置财政预备费
6.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实际支出超预算
7. 一般公共预算科目之间进行调剂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 预算绩效评价覆盖面过窄
2. 示范区地下停车场项目进展缓慢,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支付,造成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
3. 财政存量资金收回未有效盘活
(三)财政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1. 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
2. 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3. 债券资金存款利息未上缴财政
(四)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1. 将国库资金拨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
2. 财政暂付款清理不及时
(五)上级转移支付指标管理情况
1. 55项上级财政下达指标未及时分解下达
2. 将应列直接支付方式的专项资金列为授权支付
(六)财政专户管理使用情况
示范区土地资金专户未收回财政部门统管
(七)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运行情况
1. 示范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未完全覆盖预算单位,区中心校等3家单位未实际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
2. 3家预算单位实体银行账户未清理
(八)履行国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情况
1. 购买劳务服务未实施招投标手续
2. 示范区主次干道公益广告工程未履行政府采购
(九)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
1. 区开州街道办事处等4家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2. 区教卫办等6家单位票据凭证不合规列账
3. 区招商融资局等2家单位管理使用现金不规范
4. 区组织人社局等2家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5. 区综合办等2家单位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6. 部分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十)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示范区投融资平台偿债风险较大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濮阳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情况、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收支等方面的问题,要求示范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收入管理,做好结余结转资金和往来账项的清理工作,盘活存量资金,及时下拨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方面的问题,要求示范区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收支的管理。通过建章立制,约束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行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对其他方面问题,要求示范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整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示范区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示范区按照审计建议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