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濮阳市审计局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梳理出一批违法风险点,根据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和发生的频率,修订完善了《濮阳市审计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落实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走访座谈等形式,让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法律风险防控相关内容,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被罚”的风险。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二是加强事前行政指导。积极指导被审计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转发河南省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减少违法风险。同时主动上门指导,详细向被审计单位讲解《濮阳市审计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对单位暂时未涉及的问题,提醒违法风险,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审计指导。各业务科室结合正在开展的审计项目,利用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讲解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审计指导,同时将审计风险点纳入审计范围,主要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法律风险防控清单中列示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效果,建立整改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化解违法风险,规范经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