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濮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执法岗位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濮审委办[2021]16号)
2021-04-06 18:17:00 点击:794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