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市县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濮阳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2-28 17:07:44 点击:1191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