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濮阳市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濮财效[2020]11号)
2021-10-02 09:51:37 点击:1223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