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并全面执行,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
2019-11-10 18:00:47 点击:1304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