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取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关于印发《河南省党委巡视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有关事项协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巡[2019]4号)
2021-02-02 09:46:25 点击:1294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