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取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
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豫审[2018]98号)
2018-06-01 17:54:17 点击:720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