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它形式的检查工作。
中共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濮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执法岗位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濮审委办[2021]16号)
2021-04-06 18:17:00 点击:904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