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它形式的检查工作。
濮阳市审计局关于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形的情况说明
2021-09-30 18:08:47 点击:849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