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濮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检索资料
2021-06-08 01:05:07 点击:1035次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