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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出台《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十四项举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4-05-29 09:13:10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2961次

5月17日自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制造业倍增行动,更好推动濮阳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优化营商环境34项举措。

《意见》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对标最严标准、最高水平,全面构建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提升数字平台、公共设施等营商环境硬支撑,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要素保障和权益保护机制,打造制度型对外开放核心竞争力,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提供强有力支撑。2024年年底前,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体系稳定成熟,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营商环境建设机制更加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事项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法治保障坚强有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迈出新的步伐。2025年年底前,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体系全面构建,政府治理效能大幅提升,配置高端要素能力显著提升,经营主体活跃度位居全省前列,营商环境品牌标识度更加明显,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全省当标杆、全国创一流”。

《意见》明确三项重点任务:以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为核心,打造高效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以企业权益全生命周期保护为主线,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围绕三项重点任务,《意见》细化34条措施:完善土地要素高效配置体系、强化金融要素支持、提升人力资源要素服务水平、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公开、构建“创业创新+创投”协同发展新格局、探索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进经营主体“一业一证”改革、推行经营主体“承诺制注销”“代位注销”、探索实行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建立精准高效监管新模式、建设融资综合信用服务枢纽、强化信用监管机制支撑、推进信用报告替代性改革、建立“四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变现”、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强化立法引领护航、全面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远程监管执法”、推动司法提质增效、完善商事纠纷化解机制、完善破产预重整配套制度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闭环工作机制、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外资全生命周期服务、创新开放政策工具箱、加强区域协作联动、提升开放平台新能级、建立健全国际化招商网络、全面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