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及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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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审计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2-15 16:44:26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14619次

濮阳市审计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濮阳市审计局隶属于市政府,全额预算管理,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全市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各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各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各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濮阳市审计局主管审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下属财务独立核算的濮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濮阳市审计局计算机审计中心两个全供事业单位。濮阳市审计局机关人员编制52人,退休人员25人。

三、本预算为包括二级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构成单位包括:

1. 市审计局机关

2. 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3. 市审计局计算机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4.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619.7万元,项目支出19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73.57万元,增长39.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

           三、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原因:工资上涨。

四、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年行政运行支出6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18万元,公用经费76.53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内未安排政府采购相关预算。

六、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比均达到压缩目标。

七、2017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的说明

无此项支出。

八、2017 年部门收支情况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1万元,支出8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194.4万元,主要是审计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等。

九、2017 年部门收入情况的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814.1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收入619.7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94.4万元。

十、2017 年部门支出情况的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814.1万元,经费来源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619.7万元,项目支出19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职责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所需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