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7日至6月24日,对濮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20至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公安局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截至2021年底,市公安局行政编制1399名,事业编制151名;实有行政人员1370名,事业人员131名,辅警人员1548名。
(二)财政收支情况
市公安局2019年底结余78262924.94元,2020年至2021年收入合计1000716071.9元,同期支出合计1015443884.1元,2021年底结余63535112.74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公安局2020至2021年度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合规,针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完善、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保障了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行。但在资金使用、车辆管理、以及费用列支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亟待加强管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收未收账款 ;
(二)车辆管理不规范,造成车辆维修不合理;
(三)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四)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五)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
(六)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七)预算编制不细化,未编制二级单位预算。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濮阳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