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号公告:第四届中国杂技艺术节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1月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自2020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对第四届中国杂技艺术节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中国杂技艺术节财务收支及资金欠付情况
根据第四届中国杂技艺术节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执委会办公室)提供的会计资料和濮阳市优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24日,杂技节共计收入702629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0000元,中国杂技协会拨入1000000元,门票收入23680元,存款利息收入2615.69元;同期支出14881066.38元,其中:场地使用及改造费用(含舞美制作)8051300元,室内外灯火及设备租赁费846000元,印刷费289400元,接待费2828934元,宣传费883773.21元,劳务费952905元,租车费870755元,差旅费107999.17元,审计费50000元。截止到目前,已支付7804099.17元(包含河南杂技集团直接支付100万元),账外欠款7076967.2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第四届杂技艺术节账面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账外债务由濮阳市优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但通过本次审计仍发现了执委会办公室在支出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超预算列支活动费用、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活动费用。
(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20万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均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杂技艺术节举行期间部分差旅费报销手续不齐全。主要表现为:一是出差审批手续不完整;二是报销差旅费无过路过桥费或无住宿清单等相关原始凭证。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濮阳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执委会办公室正积极整改。对超预算列支活动费用的问题,要求执委会办公室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对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执委会办公室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要求责成执委会办公室加强票据审核,按规定加附相关原始凭证。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执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按照要求正在积极整改。
具体整改结果由第四届中国杂技艺术节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