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3号公告:濮阳市工业园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12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濮阳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16日至7月10日,对濮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濮阳工业园区是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务院核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2007年10月,市委组建工业园区领导班子,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事业性质。2008年12月,省政府批准在工业园区基础上挂“濮阳市产业集聚区”牌子。是以化工产业为主导的专业化工园区,全省十快产业集聚区,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6.5平方公里,下辖1个昌湖街道办事处,23个行政村,总人口5.48万人(含油田1.8万人)。工业园区管委会辖区内一级预算单位21个,上级派驻单位7个。工业园区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3300万元,实际完成181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58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转移支付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0221万元,实际完成本级支出302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显示:2020年,濮阳工业园区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财政预算,突出重点,制定措施,狠抓落实,面对严峻收支矛盾,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全力克服重重困难,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为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支撑,积极筹措资金全面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稳增长保态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发挥,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但是,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科学、收入上交不及时、未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等问题,尚需进一步予以整改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 预算控制不严格,财政代编预算占比较大
2. 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3. 工业园区违规进行一般公共预算科目调剂
4. 濮阳工业园区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5. 濮阳工业园区127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
6. 工业园区未落实暂存款定期清理机制
7.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
8.107项上级财政下达指标30593.73万元,未及时分解下达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
1. 部门预算不细化
2. 濮阳工业园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3. 濮阳工业园区未成立内部审计机构
4. 5家单位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涉及金额552.34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的问题,要求工业园区财政部门建章立制,规范预决算编制及执行;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的问题,要求工业园区各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相关问题,要求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其他方面问题,要求工业园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整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工业园区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