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公示公告
2021年第3号公告:中共濮阳市委党校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30 15:21:25 发布人:办公室 阅读次数:4276次

2021年第3号公告:中共濮阳市委党校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1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濮阳市审计局自2021625日至99日对中共濮阳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20182020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82020财务收支情况

2017年底各类结余-1683514.59元,20182020年收入合计168336263.4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24299331.9元,事业收入3751280元,其他收入40285651.54元;同期支出合计164590588.7,其中基本支出64335558.79元,项目支出100255029.9元,2020年底同期结余3745674.71元,累计结余2062160.12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党校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够真实地反映20182020年期间该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会计处理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但也发现了未按规定收取职工个人应缴纳工会费、超标准报销差旅补助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018年市委党校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并缴纳个人工会费。

2. 20182019年市委党校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3. 20182019年市委党校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42019市委党校将部分福利费误计入“其他应付款-工会费

(二)内控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018市委党校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2. 市委党校公车管理不规范未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出车登记和单车核算制度。

3. 市委党校列支部分费用原始凭证不合规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濮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并缴纳个人工会费的问题,要求市委党校按规定标准收取并缴纳个人工会费;对超标准领取差旅补助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支付课酬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补交税款,并严格执行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对福利费误计入“其他应付款-工会费的问题,要求市委党校按照财务规定调账处理。对内控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委党校加强支出审核控制,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内部审批流程,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后,市委党校已在审计期间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目前市委党校正在积极整改中。

具体整改结果由中共濮阳市委党校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