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群众举报,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南乐县梁村乡中心校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先后进行了突击盘库、盘库获得的线索与原始凭证记载内容对照分析、会计资料审计、计算对比财务数据,并与中心校财务人员、所属各小学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讲明财经政策的同时也申明利害关系。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查出该中心校采取直接扣除所属14所小学报账款的方法,收取各校业务费并私存私放资金15万余元,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9万余元等问题。市审计局及时向南乐县纪委、监察局移交了案件线索。南乐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审计事实和证据,给予该校校长王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给予该校总务处副主任兼食堂事务长万某和出纳苏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事业审计二科)
审计移交一起案件线索乡中心校校长等三人受到查处
发布时间: 2014-12-31 17: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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