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审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台前县审计局实行“四有”工作措施,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计划”,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该县审计局坚持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的原则,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性质、职能和经济活动规模,将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划分三类进行管理,并制定了《台前县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五年工作规划》。2022年以来,根据工作规划完成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其中6个项目为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下一步将通过规划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调整,确保完成五年全覆盖工作任务。
二是“有重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一方面,审计内容“有重点”,坚持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通过强化审前调查,加强集体讨论,精心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审计重点突出、方向明确。另一方面,审计组成员“有重点”,根据审计组成员工作情况统筹考虑,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分工,确保不缺项、不漏项,让每位审计组成员都有侧重点,发挥各自最大作用。
三是“有创新”,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效率。通过积极探索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将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内容编写进实施方案,避免频繁进点和重复审计,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时,传统与现代方式同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分使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本农田、造林小斑等数据,节省时间、提高效率。2022年以来共促进9项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不力问题得以解决。
四是“有成效”,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分析,坚持把揭示和解决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结合起来,坚持把“治已病”和“防未病”结合起来,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近期撰写审计专报4篇,充分发挥了审计参谋助手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