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健全地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大重要立法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重要行政管理规章由司法行政部门起草制度。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濮阳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的审核意见
2019-07-11 18:42:56 点击:1320次 [关闭本页]